第二十三节我们不做傻蛋-《唐砖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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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坐在办公室阳台上往下看,总能看到一些让自己赏心悦目的画面,小武给云烨泡了一壶茶水,小心的捧给师父,乖巧的搬了一个小凳子坐在师父身边,眨巴着大眼睛往下看,看了一会,没发现什么好看的,回过头看师父,却发现师父笑的很开心,似乎,看到了人世间最美的画面。

    “师父,下面都是一群人走来走去的,您为何会看的如此愉快?”

    云烨拍拍竹椅的扶手,对小武说:“你没有发现这些人就已经构成一副最美的画面么?你看,许敬宗在苦口婆心的劝诫那两个把饭菜倒掉的学生,我知道,他自己其实也不怎么吃书院的饭菜,回到家都是赏给老仆吃,但是啊,他很喜欢这种把自己放在道德制高点的感觉,因为这样不管学生的背景如何,都必须低下头接受训诫,在普世价值观强大的压力之下,就是皇族都必须屈服,这时候的许敬宗是强大无比的,为这事,哪怕与皇帝正面争执他也不会有丝毫的惧怕。小武,你听明白为师说的道理了么?”

    小武漂亮的眉毛紧紧地皱着,努力的在思考云烨说的话,许敬宗是一个超级滑头,师父早就说过,这样的人一辈子都在避免和强权站在对立面,现在师父却说,就不浪费粮食这点,胆小如鼠的许敬宗却会有天一样大的胆子,为什么?

    云烨也不再对小武说其余的话,道理自己领悟了才是自己的,如果是自己硬给灌进去的,道理就不再是道理了。

    站在小楼上可以看到很多的风景,比如云七,这个内定的那日暮的管家,去了一趟草原后,就一头扎进图书馆,研究那里的风土人情,闲暇的时候,就和那日暮带来的仆役们混在一起,现在已经是那群人里绝对的带头大哥,宦娘有时候也把他找去,两个人关在屋子里会说上一整天的话,很明显,宦娘也喜欢云七这个狡猾的小伙子。

    刘仁愿一到长安就被揪到了书院,换了一身青衫,怀里抱着一大摞子的书本,后面的金竹先生的竹板还总是敲在他的脊背上,嘴里叼着一个馒头,被人像赶驴一样的赶回教室学习,后进生的待遇当然不会好到哪里去。

    无舌就像一个破坏狂,刚刚吃过饭,就站在树荫下手里抓着一块木头板子,随意的掰成一块一块的,表演自己的大力鹰爪功,成功的引来围观的学生一阵阵的惊呼,然后他就很猥琐的在那些年纪幼小的孩子身上摸摸捏捏,没有遇到何意的,就拍拍孩子的脑袋说他天生就是一个学文的好苗子,不敢浪费在武功上,遇到根骨不错的,就胡乱的给人家发牌牌,按他说的,不招够十大金刚是不会罢休的,老奴才活到现在才真正的活出味道来了。

    李纲先生的谱也越来也大,明明身子非常的康健,一天走个几十里路不在话下,偏偏让公输给他造一个舒适的四轮小车,总有他的嫡传弟子在背后推着老头前进,老头子坐在车子上一手抱着茶壶,一手指天画地,臧否古今,听得学生个个激动地打摆子,这是老头子现在为数不多的爱好了。

    几十个仆役在喊着号子把大鱼的骨头吊起来,安放在一个砌好的石头底座上,骨头上裹了一层厚厚的桐油,在阳光下闪闪发光,学生们早就没了观看的兴致,刘仁愿回来的时候就把骨头一起带回来了,还请书院的学弟们吃了一顿鲸鱼肉,给他们讲解了大海上的故事,很励志,只是讲完故事后被他的老师金竹叫进办公室,不知挨了多少板子,出来后手肿的像猪蹄,脸上却笑的开心。

    林荫最浓密的地方没有学生愿意去,早年栽种的小榆树,现在已经有一丈多高了,儿臂粗的坚实木叉形成了一堵坚实的墙壁,就是想要用刀劈开都不是一时半会能劈开的,更不要说,树墙里还有一些奇怪的植物,汁液不小心粘在身上,就会让人全身起疙瘩,痒的让人发狂,可以说整座书院里,除了李泰对这里情有独钟,其他人能跑多远就跑多远,火炷不喜欢植物但是对树墙里的动物很感兴趣,只是一个人不敢进去,总是需要管理这里的仆役陪着才赶进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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