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四章 君子动口不动手-《公子千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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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苏十柒长这么大,除却埋怨过父母给自己取的这破名字,素来不怨天怨地,凡事都是自己扛。她打发过别有用心的登徒子,敷衍过师门那些各种讨好的师兄弟,打跑过权贵家的走狗,也赶走过自家那些指手画脚的亲戚,可她发誓,这辈子就没见过这对师徒似的难缠家伙!

    尽管她承认,严诩承诺的句容六百亩水田实在很有诱惑力。

    想当初,如果不是家里被人骗走了那样一块几代人传承下来的地,父亲也不会忧愤去世,母亲也不会早早病故,她也不会背井离乡隐姓埋名去学武,发誓找仇人报仇!结果武艺学成,仇人却是个败家子,早就把这块地卖了出去,她就算把人打得鼻青脸肿也徒呼奈何。

    现在她居然又碰到了这么个败家子!

    “败家子看剑!”

    眼看对方直接攻来,越千秋几乎是直接从严诩手中挣脱滑落下地,一溜烟到了围墙边上当观众。

    严诩对于败家子这种称呼那是最敏感的,没了越千秋这个负担,又确定余家婚书还在人家手上,当下没好气地挑眉说道:“没想到我居然也有被人称作败家子的一天!”

    不到二十个字,严诩身形飘忽,闪过了直搠斜劈的连环五剑,衣袂飘飞煞是潇洒。

    越千秋作为旁观群众,忍不住大喝一声好。可他那破眼力却哪里看得出严诩的苦处。

    看似步履从容,风度翩翩,但此时此刻,严诩却已经吓出了一身冷汗。

    他刚刚差点被那连环五剑的最后一剑给刺破了衣襟!

    尽管并没有体会到真正的惊险,可在徒儿面前丢脸,这是严诩绝不能忍受的,一开始为了风度丢掉了先手的他立时深深吸了一口气,刹那之间,他的喉咙中爆发出了一声巨吼。尽管他白忙之间瞥见了慌忙捂耳朵的越千秋,满意地暗自点头,但此时赢下这场比试才重要。

    越千秋是因为之前在刑场时的那场观战,方才先知先觉地去捂耳朵,如今见严诩果然用出这招,趁着人家苏小姐脚步身法和剑招的协调出现了一丝问题,转眼间就开始抢攻,他也顾不得严诩刚刚那毁画风的巨吼,在旁边起哄似的嚷嚷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师父必胜!”

    一不留神被严诩占据了上风,苏十柒几乎气炸了肺,双股剑上立时多加了三分狠劲。

    而对于严诩来说,徒弟的加油那简直就犹如火上浇油,一下子让他整个人都焕发出了不一样的精气神。尽管他最拿手的武器眼下不在这儿,只能赤手对战双股剑,吃了大亏,可他一时兴起,竟是贯气于袖,悍然继续反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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