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章 买!买!买!-《不装了我就是仙王重生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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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什么东西?”
陆安之好奇心大增,这啥玩意,能让一位修士如此如临大敌?
“这里面装着死灵菇研磨而成的粉末!”
白月蘅深吸了一口气,掏出手帕,擦拭了一下双手,之后又把小瓷瓶细心的清洁了一下。
“听名字有点厉害!”
陆安之有掏出千年神机百科一下的冲动。
“何止是厉害,生灵如果误食这种蘑菇,会精气消散、肌肉僵化,血液凝固,心脏逐渐停跳,大脑枯萎,最后变成一具干尸!”
老板娘科普:“但是一百年后,如果这具干尸没有被斩下头颅,那么它又会以死灵的形态复苏,成为一种不死生物,别说孱弱渺小的人类,修士都顶不住的,吃了就完蛋。”
“很值钱?”
陆安之眼睛一亮。
“没错,这种死灵菇数量极少,只会生长在阴冷潮湿,死灵气息浓郁的地带,比如已经存在了数百年的乱葬岗,死了很多人尸体随便丢弃的上古战场,因为尸体产生的死气和腐肉是它们的食粮。”
老板娘介绍着,又忍不住打开瓶塞,瞅了一眼,接着便摇头叹息:“这死灵菇处理的太草率和简陋了,如果是完整一株,是可以拿去拍卖行售卖的,至少百万灵砂起步!”
陆安之一阵心疼,那只小妖肯定是个散修,没有经受过科班教育,尽管认识死灵菇,但是完全不懂得如何处理这种天材地宝,于是造成了浪费。
“小安子,这东西太危险了,不如卖给我吧?”
白月蘅提议:“我给你二十万灵砂!”
咕嘟
听到这个天文数字,陆家两兄妹直接吞了一口口水,对视的时候,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‘发财了’三个字。
“这真是一夜暴富了!”
陆安之苦笑:“怪不得修士们都喜欢杀人夺宝呢,这来钱也太快了!”
事实上,在乱世秩序崩坏,人民如草芥的古代,占山为王,杀人越货,才是硬道理。
更有甚者,能打下一片江山,登基为帝,这才是把强盗这个职业做到了巅峰。
“杀人者,人恒杀之,小安子,杀人夺宝没你想的那么容易,你只是运气好,宰了一只小妖,又适逢这只小妖,在乱葬岗生活的够久,偶然得了一株死灵菇罢了!”
白月蘅苦口婆心的劝说,希望陆安之不要产生错误的认知:“越是身怀宝物的修士,越难以击杀,因为这些宝物,本身便是他们实力的一部分。”
“我懂!”
陆安之点头,旋即又有些庆幸和后怕。
幸亏自己直接来爱马百货解锁百宝囊,要是换个家店铺,肯定被黑吃黑了,毕竟炼气期的菜鸟嫩死两个凡人不要太轻松。
三柒的手,反而从柴刀柄上移开了,而且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,越发显得的人畜无害,但是她的心中,却如临大敌。
谁知道白月蘅给这么高的价格,是不是在试探大郎?
这位老板娘说不定心一狠,便把大郎拘禁了,关押在地下室中,整日玩弄,来一把人财两得的好事!
说实话,三柒到现在都不理解,这位女修士为什么会如此赏识大郎?
难道大郎身上还有我没有发现的才华?
嗯!
下次洗澡,给他搓背的时候,我要仔细的观察下!
“二十万灵砂对于你们兄妹来说,实在太多了,会给你们招来杀身之祸的,既然你们想要修行,那么我可以给你们换成一部功法,助你们踏上修仙之途!”
白月蘅又提出了一个新建议:“你们可以放心,这部功法绝对不是地摊货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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