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71章 开个玩笑(20)-《规则怪谈:不能撒谎的欺诈师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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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明明字条没有任何有关林柯影的事,几乎都是在讲书写人的秘密和杨钰的故事。

    还是说里面的故事……跟她有关?

    “顾昭昭!一定是顾昭昭!”林柯颖的情绪突然变得非常激动,“一定是她写的字条!”

    “她这个王八蛋,为了隐藏自己不择手段!”

    “这种龌龊的手法让人恶心!”

    时肆原本糊里糊涂的眼神在林柯颖的讥讽下逐渐明媚,思路也清晰不少。

    “怎么,被人模仿你很不开心?”时肆瞧了瞧嘴角,笑意不明。

    【时肆得到的字条】

    【1.我有一个妹妹,我和妹妹在同一所学校上学。】

    【2.我们虽然不同母也不同姓,但关系很好。】

    【3.我曾经故意剪坏杨钰的衣服,将她推进高二年级的教室,被人嘲笑。】

    【4.我许久都没有见过杨钰,也从来没见过杨钰的父母。】

    【5.我杀过人。】

    这张字条讲的是林柯颖的故事,但却不是林柯颖写的。

    而是有人为了掩藏自己,模仿林柯颖的故事写下了两假三真的文字。

    其中第一条,第二条说明林柯颖有一个妹妹跟她不同姓,但在一个学校。

    这个妹妹极大概率是在座校友中的一个,又或者说……

    不同姓有三种可能,一种是一个随父姓,一个随母姓;另一种是重组家庭,还有一种是后期改姓。

    第三条说林柯颖曾经霸凌过杨钰,这件事一定是真实存在的。

    只不过若是以书写人的视角来看,以【我】自称,那便是假的。

    真正扒掉杨钰衣服的人是林柯颖,而不是书写人。

    第四条从来没有见过杨钰和杨钰的父母,有特意强调的问题。

    作为杨钰的校友,没见过对方父母太过正常,一般人不会想到这点特意说明没有见过父母。

    而书写人专门写下这条,有故意引导的嫌疑。

    因为她要将自己伪装成林柯颖,所以会特意让人觉得书写人与杨钰的父母有关系,从而凭这条线索,结合【有妹妹】、【与妹妹同校】这两点误判,书写人是林柯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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