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“不能,等你什么时候长成了美男子,你就能取下来。”宁舒摇头,“你就不能把你的獠牙收一收吗?” “我可以收的,但是露出来比较美。”将臣说道。 宁舒:…… 僵尸的审美果然异于常人。 也许牙齿就是力量的象征,露出来就是在展示自己的力量。 到小镇上,宁舒买了一辆马车。 但是却遇到了比较苦逼的事情,因为有将臣的存在,总是惊马。 动物的感觉很敏锐,这些马呀驴子啊不是发疯就是倒在地上口吐白沫。 还没有出小镇,宁舒又把马车卖了,而且还是低价的。 心塞,所以他们现在是要走着回去? “那些马咋啦?”将臣朝宁舒问道。 “它们怕你。” 宁舒买了一大包干粮,一些药材,还买了简单的地图,她得想办法回去啊。 将臣戴着帽子,虽然引人注目,但是却没有引起什么骚乱。 靠着两条腿跋山涉水回去,好心塞。 一路上,如果宁舒遇到了生病的人,会顺手搭救一下,有时候还要充当捉鬼师。 一路上遇到各色各样的人。 将臣就在一边看着,朝宁舒说道:“他们好弱。” “生命就是这样,也脆弱,也坚强。” 走了差不多两个多月,宁舒废了好几双鞋子,总算是走到了方家门口。 赶路的时候,宁舒还不能跟其他人同行,就怕有人认出了将臣。 到时候又要引来那些除魔卫道的人。 宁舒拿起门环敲了敲门,敲了两遍才开门。 开门的是一个小厮,很眼生。 “我是方兰心,开门。”宁舒说道。 “什么方兰心不方兰心的,不认识,赶紧走。”小厮挥了挥手。 “这是方家的宅子,你是新来的下人?”宁舒心中有种不太好的预感。 “方家,你那是老黄历了,方家所有的生意和宅子都盘给我家老爷了。”小厮得意洋洋地说道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