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宁舒不再对许凤抱着什么希望了,许凤现在做这些,无非是真的对委托者有点爱,但是这点爱显然是微不足道的。 委托者这个年纪真的让人头秃啊。 十二岁的孩子,没有监护人,那就是个孤儿呀。 拉着许凤一起生活,至少有个监护人,不是孤儿。 但许凤有太多的东西割舍不下,不会离开这里。 难道她要把委托者弄成孤儿吗? 但是委托者还留在这里,承受的流言蜚语真的能活下去了,而且说不定还会被李建明杀了。 毕竟李建明是正义的使者。 宁舒叹口气,现在看来真的要时候申请换一个身份。 一般出现了这种情况,国家会给一点保密保护,换一个身份。 一般换个身份,就跟以前的家庭切割了,不再属于许凤的孩子了。 李建明也不再是她的父亲了。 也对许凤说一声抱歉啊,哪怕你再怎么舍不得王志勇,王志勇也得在牢里呆着,自己一个人孤单寂寞,真是幸苦你了。 不过她做了这样的事情,许凤还能好好呆在王家,王志勇的家人不会迁怒她,怎么可能呢。 想要两全,那是不可能的,宁舒觉得只要按照自己的方法来做,绝了许凤的路,没有路走的许凤,会跟她走的。 本来想母女俩齐心协力,一起奋斗,但是现在不用客气了,在别人眼中,她跟许凤就是一体的,她做什么就是许凤做什么。 她做了之后,许凤想要在这里立足,是不可能的了。 期间警察来了好几趟,弄材料,还有律师来了,法律援助律师,跟宁舒了解情况。 宁舒是做过律师的,明白自己什么情况都要跟律师说清楚,这样上庭的时候,能加大自己的胜算。 身上的验伤,还做了一次*****.检查,报告已经不再是处.女了。 宁舒比较庆幸的委托者还没有来月.经,不然就该怀孕了,十二岁的孩子怀孕。 这简直就是悲剧。 这些材料都准备齐全,都能作为呈堂证供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