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9章 我是一只死鸟(5)-《快穿之我快死了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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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妇人笑起来,眼角堆满细纹,“你这八哥是不是偷跑出来的?看你胖的,你家主人对你一定很好吧。”

    她说着,眼中就有泪光,“要听话的啊,我儿子就很听话,他打小就特别懂事,我不让他乱碰什么东西,他就把手缩回来不去碰,我跟他说,这个不能吃,他就不会去偷吃。”

    “我儿子不像别家小孩那么顽皮,出去的时候,他总是跟在我的身边,不会让我抱着不下来走,他只是会伸着手要我牵,我每一次都牵着他的手,每一次都没有松开,怎么就偏偏那次……”

    妇人的眼角滑落泪水,她把两只放在腰后的手往上抬抬,自言自语,“儿子想妈妈了吧,妈妈也想你啊,妈妈想陪你长大。”

    有行人经过,和旁边店里的店员一起看着妇人,他们都是一副看神经病的表情,抵触,害怕,又同情。

    那妇人的背上明明就没人,还做出背着一个人的样子,不时的往后扭头,嘴里说着什么,大白天的见了,都渗得慌。

    陈又遍体生寒。

    直到妇人走远了,他才回过神来。

    哎,人各有命,老天爷管着呢,没办法的事,不论是对着快死的人,还是已经死了的,他都做不了什么。

    想起来系统说这是灵异120区,陈又就觉得阴森森的,这个世界肯定离阴间特别近,死人很多,这才来几个月,他就碰到好几个了。

    还不是在天天出去的情况之下。

    陈又不由自主的飞着去找那个妇人,他不说话,就只是看看。

    妇人坐上公交车,在xxx小区下车,她去小区对面的菜市场买了鲫鱼,豆腐,排骨,青菜,还有一点鸡蛋,提着袋子回了家。

    两室一厅的房子,沙发,茶几,桌上都放着小孩子的玩具,地上有一个足球,不知道的人进来,会以为小孩还好好的。

    陈又从阳台飞进来,看到妇人把袋子放桌上,拿了排骨去厨房,小孩趴在她的背上,搂着她的脖子,陪她做饭。

    不用猜都知道,几个菜都是小孩喜欢吃的。

    天下的妈妈大多数都是一个样,什么事都以孩子为中心。

    陈又在阳台飞了一会儿,哭着飞走了,他的老妈不在了,老爸不知道过的好不好,哎。

    第二天,陈又从花园的同伴们那里知道一个新闻,xxx小区,有个三十多岁的女人死了,是从阳台跳下去的,自杀。

    她的怀里还抱着一件小孩的衣服。

    陈又在花园的草地上站着,好了吧,小朋友,你妈妈去陪你了。

    他叹口气,变成一只死鸟真不好,他要是只活鸟,肯定就不会看到这些人和事了,好怕回到现实世界会边的神经衰弱。

    系统说,“别怕,你已经是了。”

    陈又想玩打地鼠了,他想把系统往地里打,往死里打,“不想跟你说话,让作为一只死鸟的我静一静,ok?”

    系统说,“神经衰弱还是轻的,你运气不好,可能会被带走,关进精神病院。”

    陈又做了个祷告,他猝死的时候十九岁,那些年运气就没有好过,坑变着花样的掉在他脚边,他掉进去,爬出来,又掉进去,再爬出来,最后一个坑是地狱。

    事在人为,不要紧,先回去,这是最重要的,其他的事,总会有办法的,船到桥头自然直嘛。

    陈又很快就想开啦,他像是一棵向日葵,不管被风吹到什么方向,都会在本能的驱使之下,去找到太阳的位置。

    别人开餐厅,各种饭局,跟投资吃饭,跟客户吃饭,常钦不会,他轻轻松松的开了十几二十家分店,把长相思这个招牌送上王座。

    现在就缺一个主人坐上去。

    常钦清闲的提着个桶出来,他上午不去餐厅,时间都安排在打理花园上面。

    花园种着很多花花草草,这儿一簇,那儿一簇,有紫茉莉,百合,蔷薇,石榴,还有一些不知名的,大致就是所谓的繁花似锦。

    陈又太胖了,不能站在花朵上面,不然就是前后两个结果,花朵被他踩扁,他被男人踩扁。

    常钦在拿着铁锹给一株植物换盆,他卷着白色衬衫,做这个动作时格外的认真,神情还有几分温和,一点都看不出来是个变态。

    陈又飞啊飞的,也没人提醒他小心前面带刺的玫瑰,他就扎到了,简直心酸的没法说。

    “八哥,别乱飞。”

    常钦还是那副温和的样子,语气里的警告意味十足,“不要弄坏我的花。”

    陈又想家||暴的念头越来越大了,不行,真不行,他决定向万能的主祈祷,希望自己能变成人,把他男人拍一顿。

    小说里头好多这样的情节,午夜十二点,或者月圆之夜,要不就是初一十五,主角会变身,老厉害了。

    陈又虔诚的期盼着。

    他飞到一棵桂花树上,另外几个树枝上都有鸟雀,在对花丛里的男人比心。

    有只浑身长小雀斑的小鸟叽叽喳喳的说,“男主人什么时候能让我进去他的家里做客啊?好想让他带我玩,我这么美丽,这么聪明,他怎么会对我视而不见呢?”

    很忧愁,很幽怨,很委屈。

    有着一身蔚蓝色羽毛的鸟转转头,“呵呵,还想到男主人家里做客,我看你是做梦,男主人连蝴蝶妹妹都不待见,更何况是你这种丑不拉几的东西了。”

    小雀斑鸟不干了,“谁丑不拉几啊?你怎么说话的,新来的潜三天,懂不懂规矩?!”

    鹅黄色的鸟雀说,“行啦行啦,要吵上其他地方吵去,我就想静静的看着男主人种花,不是我说,算算时间,那个女的可能就要过来了,你们有那时间还不如去打听打听。”

    灰不溜秋的那只鸟抖抖鸟毛,“是啊是啊,还真快了,等她来了,派谁上去在她身上拉一泡?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陈又听了一会儿,给几个同胞做了区分,特征比较显著的是三位,他左边那位是白莲花鸟,右边那两个,纤细的是绿茶婊鸟,头戴黄冠的是玛丽苏鸟。

    三只鸟就是一出戏。

    陈又一扭头,好家伙,同胞们打起来了。

    几只鸟雀在那用爪子抓对方,用尖嘴啄对方,一看就不是第一次了。

    陈又飞到另一棵榕树上面,怕伤及无辜,他瞧瞧给移栽的植物浇水的男人,害鸟精。

    日头渐渐烈了起来,一过十点,就是煮开的水,尘埃都在沸腾。

    常钦在收水管,花园刚浇过水,地上是湿的,花草树木都被阳光照出缤纷的色彩,叶子和花瓣上面有大大小小的七彩水珠子在静静的依附着,个别几个水珠在慢慢滚动,闹着玩儿。

    陈又被晒的发头昏,早躲树叶里面藏着了,他想喊男人回去,张嘴叫出一声,“大大”。

    常钦不懂鸟语,把水管一收,上洗手间洗手,顺便洗了把脸。

    他对春夏秋冬没有概念,在他的记忆里,都是一个色调,沉黑,阴暗,那个人在了,才有色彩出现。

    擦干脸上的水,常钦望着镜子里的自己,他一动不动,瞳孔开始慢慢地失去焦距,变的涣散,像是一台关闭的机器,停止运转。

    不到一分钟,常钦的瞳孔恢复如常,机器重新运转。

    洗手间里没有声音,短暂的死寂过后,他冷笑一声,拳头捏在洗手台上,骨节凸起分明,“想玩是吗?好啊,我会让你们知道,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挡我得到他。”

    “包括规则。”

    夏天好热啊,陈又身上的鸟毛都湿了,他在阴凉的地方张开翅膀透透气,“老四,我有狐||臭吗,你帮我闻闻。”

    系统说,“我没嗅觉。”

    陈又羡慕,“真好,我身上的死气好重啊,你知道那是什么不,就是死了很久才有的气味。”

    “我上五年级的时候,上草垛里掏鸡蛋,掏出一只死透了的老母鸡,上面好多虫子,那老母鸡散发出的味儿跟我身上的味儿是一样的,怎么办,我自己都嫌自己,我男人肯定受不了。”

    他的头贴着一片微凉的树叶,“真的,我怀疑我男人一直没认出我,有大部分原因是我太臭了,拉的粪便也很臭,他从心理上就不能接受。”

    系统说,“可以泡个澡。”

    陈又说,“可以吗?我会游泳?等我跟他相认了,我让他给我买香水,还有好闻的沐浴露,把味儿遮一遮。”

    “你看我这两只爪子,适不适合涂指甲油?我看刚才那小雀斑鸟都涂了。”

    系统说,“智障,那是天生的。”

    陈又,“……”

    他抽抽嘴,直接飞进阳台,缩角落里找静静去了。

    天气闷热,餐厅的冰镇甜品很畅销,程明星跟主管们开过会,协商后联系老板,取得同意就发出招聘信息,给各个分店都扩招甜品师傅。

    程明星从后厨那里出来,就听到一个张扬而青春的声音,“姐。”

    她一听到声音,脸上就出现惊讶的表情,问着走过来的少年,“明天,你怎么上这儿来了?”

    程明天露出小虎牙,“姐,我想来这个餐厅打工。”

    程明星更加惊讶了,她把少年叫到墙边,没挡着客人,“上次到你家吃饭的时候,你不是说跟宿舍的几个同学约好了,一起到a市找工作吗?”

    程明天嚼着口香糖,吊儿郎当的说,“还不是我妈,唠唠叨叨的,说我还小,离家太远了不放心,还怕我会被社会上的人带坏,学会逛酒吧啊,抽烟喝酒啊什么的。”

    程明星摸了一下少年的头发,“你要是想去a市,我可以去帮你说说。”

    “算了,我妈什么样的人你又不是不知道,一件事能说上好几年,我还是瞬了她老人家的意吧。”

    程明天龇牙咧嘴,“姐,我想了想,在市里找别的工作,还不如到你这儿来,有你在,我爸我妈我姥姥姥爷都能放心,要是我有个事,你还能给我作证。”

    “不是我这儿,我也是打工的。”程明星提醒少年注意言词,被同事们听见,传到男人耳朵里,影响很不好,她的工作可能都会丢掉。

    沉吟片刻,程明星说,“这样,我先跟老板提一下,问问他的意见。”

    程明天撇嘴,“姐,你不是餐厅的经理吗,这么个小事都做不了主,还要请示你的老板?”

    程明星蹙起眉心,不太喜欢少年的那副无所谓的姿态,她的口气有些不好,“你姐我是经理,但是老板一句话,我也会什么都不是,懂吗?”

    程明天举起双手,“我投降,我错了,姐,你跟我妈是一国的,话说起来,没完没了。”

    程明星看少年一眼,拿出手机打电话,她刚翻开通话记录,就听到外面的喊声,说曹操到了。

    拽拽站没站相的少年,程明星带着他出去,对着男人打招呼,“老板。”

    常钦微抬下巴,脚步不停的往楼梯口那里走。

    程明天杵在原地,一张脸清白交加,这个男人不认得自己,那天的事压根就没放心上。

    不爽。

    程明星拉着程明天跟过去,“老板,这是我弟,大三经管的,这不放暑假了么,他想来餐厅帮个忙。”

    她又说,“正好餐厅也缺人手,你看要不……”

    常钦淡淡的扫了眼少年,学生,应聘,这两点倒是跟他得来的消息对上了。

    可惜,人不是。

    相处过几辈子了,爱过恨过,也怨过,最后只剩下爱,无穷无尽,深刻入骨,在灵魂烙下印记,常钦要是还搞错,那他有什么脸面见那个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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