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哪怕夏筠溪跟秋欣瞳不太懂词曲的市场行情。 但是她们也能够听出来,这首歌绝对不止这个价。 吴鸣是出于好心才帮助她们,并不欠她们什么,她们可不能昧着良心拿下这首歌。 能够全程看到这首歌诞生的过程,并且知道这首歌是吴鸣为她们创作的就足够了。 见两人不愿意买下这首歌,吴鸣沉思片刻后说:“那要不我们签一个共享版权的合同吧!” “啊?这是什么合同?”夏筠溪问。 一旁的杨封解释说:“就是农爷跟你们都能够唱这首歌,不过你们通过这首歌赚到的钱, 要分给农爷一半,而农爷是不需要跟你们分享这首歌赚取到的钱的。” “还能这样的吗?”秋欣瞳有些惊讶。 在她的印象中,买歌不都是直接买断版权,有的甚至连署名什么的都给买走了么? 竟然还有这种对词曲人这么有利的合同,简直是闻所未闻。 “可以的。有的歌手跟那些一线词曲人约歌的时候就是这样。”杨封说。 他并不知道,吴鸣其实签了两份共享版权了,一份是邓诗绮的《光年之外》。 一份是黎唱的《赤伶》。 两首歌的区别是邓诗绮还付给了吴鸣十万块钱,而黎唱是直接把歌拿走。 有这种区别主要是吴鸣跟黎唱关系比较好,所以没有额外收取费用。 加上当时邓诗绮是为了拉拢吴鸣,想着给吴鸣留下一个好印象,所以才主动加价的。 “那我们愿意啊!”秋欣瞳用力点着头。 她们之前不敢买这首歌,主要就是怕吴鸣吃亏。 但签了这份合同后,“吃亏”的只有她们。 再仔细想想,这首歌的质量这么好,肯定能够给她们增添不少的热度。 到时候就算赚到的钱要分吴鸣一半,她们依旧是获利的一方。 毕竟如果没有这首歌,除了少数粉丝外,谁会知道她们? “好。我这边有这一类合同的模板,我去帮你们打印出来。”杨封说着就去忙了。 在拿到合同后,吴鸣先是仔细地看了一遍,再回忆了一下邓诗绮跟黎唱的合同。 确定合同没有什么问题后,才签下自己的名字,两名妹子也赶紧签上。 “好了。加个鹅信吧!我把歌传给你们。”吴鸣说。 “好的!好的!”两名妹子兴奋地跟吴鸣交换了联系方式。 今天对于她们来说简直是幸运日,不仅获得一首好歌,还能加到吴鸣的鹅信。 至于那爽约的人,早被她们拉黑并抛到九霄云外去了。 “农宝,我们会先找声乐老师好好学习,然后再把你的歌唱好的。”夏筠溪说。 如果是一首普通的歌,她觉得以她当初做偶像的唱功已经是足够了。 但这首歌可是吴鸣作词作曲的,还是为她们量身打造的,她们必须尽力做到最好。 否则不仅糟蹋了吴鸣的付出,还会被听众喷一首好歌被她们给毁了。 再者说了,她们只有把这首歌唱好,让这首歌流传得更广,才能赚到更多的钱。 有了更多的钱,才能更好地回报吴鸣。 “好的。加油。”吴鸣看了两名妹子一眼,发现她们双眼中仿佛有光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