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2章 事若反常必有妖,人若反常必有刀!-《漂在诸天的日子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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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看在500美金的份上,李嘉图破例劝说起了姜森。

    姜森没说什么,又塞了几张100美金过去说:“你没见过我。”

    李嘉图立刻把钱塞进口袋里,随后一本正经的说:“当然!先生不过是询问了一下旅游路线,这有什么问题吗?”

    姜森点点头,转身离开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泉爷,全名叫张泉发。

    他3岁时随家人从大陆移居香江,后来日苯占领香江,为了避祸,在他十几岁的时候全家又逃难到菲律宾马尼拉,并且在马尼拉唐人街生存了下来。

    张泉发二十岁加入帮派,而帮派成立之初只是为了抵御外敌,帮助逃难到马尼拉的同胞。

    但随着时间的推移,慢慢帮派的性质就变了,从帮助同胞到鱼肉同胞,再到后来变成了千方百计从华人身上榨取利益。

    手段也从一开始相对温和,到后来变得残暴至极。

    张泉发作为洪清社的元老,可以说经历了整个帮派的发展历程。

    他之所以没有住在唐人街,也是因为知道自己仇家众多,担心哪天走在唐人街上,被人一枪打死。

    至于搬到汤都区住,是因为洪清社和监狱帮正处于蜜月期,双方在DP、涩情、人口贩卖等领域都有合作,住在这里十分安全。

    除非哪天洪清社和监狱帮交恶,那他就只能再搬回唐人街了。

    晚上八点多。

    汤都区西郊别墅里面,张泉发以及监狱帮的两个头目,正在和十几个女人玩捉迷藏游戏。

    玩这个游戏不能穿衣服,而且被逮住了还要接受他们的惩罚。

    惩罚的形式多种多样,总之都超出了正常人的想象之外。

    就当张泉发在别墅里面玩的十分嗨皮时,姜森也来到了别墅附近。

    可能是受环境影响,在香江的时候,他其实还是有所克制的,很多时候能不杀人还是尽量不杀人。

    可是来到马尼拉之后,在环境的刺激下,他就彻底的放飞自我了。

    真正做到了,能动手就绝不多BB一句废话。

    “干什么的?”

    当看到穿着花衬衫、沙滩裤+拖鞋的姜森靠近别墅门口时,站在哨岗楼上抱着AK47来回巡视的两名保镖,立刻走到为围墙边呵斥到。

    围墙很高,有四五米,上面可以站人。

    噗噗——

    姜森二话没说,抬手就是两枪,两个毫无防备的保镖,被无声无息的干掉了。

    不得不说,背包空间+系统出品的手枪,简直是暗杀神器组合。

    谁也不会想到,两手空空,身上也藏不了武器的人,手里会突然冒出一把枪来。

    而且这把枪没有声音,没有底火,甚至射出的子弹在划破空气时也几乎不会发出任何破空声,真正的杀人于无形。

    两相叠加,两个保镖死的一点也不冤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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