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三章 刘瑾-《我在锦衣卫负责抄家的日子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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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常风现在已经彻底上了太子的船。

    他知道,唯有为太子拼尽全力,保住储位,他和妹妹才能安然无恙。

    待到太子即位,成为皇帝。我常风,那不得裹脚布做孝帽子,一步登天啊!

    他甚至生出了一个大逆不道的想法:当今皇上爱吃春药,身子骨本来就不好。或许没几年活头了。给太子卖命,发达的机会还是很大的。

    其实,常风高估了成化帝的寿元。

    怀恩吩咐常风:“办调令、去都督府备档,需个十来日。你和小娃就先住在我这儿。”

    说完怀恩拍了拍手。一个宦官走进了大厅。

    怀恩道:“刘瑾,今后你负责照料常百户和常家小姐。”

    后世见了副局长都喊“某局”,见了副处长都喊“某处”。省略了“副”字。

    这属于一种尊重。

    大明也是一样。譬如称呼都督同知、都督佥事为“某都督”。

    常风现在升了试百户,怀恩称呼他,也按照习惯隐去了“试”字。

    刘瑾,时年三十六岁,职御马监火者。这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宦官。

    大明宦官分为九等。

    一等是太监;二等少监;三等监丞;四等大使、司正;五等副使、司副;六等奉御、典簿;七等长随;八等火者,九等内使。

    其中第八等的火者是无品级的。

    刘瑾人很聪明,办事也干练。官运却差到了令人发指!

    此人六岁被一个名叫刘顺的宦官收养,阉割入了宫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他在宫里已经当了三十年差。

    在宫里混了三十年还是个火者,也算蝎子拉屎独一份儿。

    太监、宦官认干爹、干爷,不看年龄,只看品级。

    按规矩,刘瑾是怀恩的重孙。

    刘瑾拱手道:“小的刘瑾,伺候常百户和常小姐。”

    常风毕恭毕敬的说:“有劳刘公公。”

    就在此时,怀恩看到了令他诧异的一幕。

    糖糖嘴里嘬着一个大嗦了蜜,骑着虎子,悠哉游哉的从书房门口经过。

    怀恩目瞪口呆之后,爽朗的大笑:“哈哈,见过骑马、骑牛、骑驴、骑骡子的,听说草原上的小孩骑羊。”

    “这骑狗的,我倒是第一次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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