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——死人,方才不会说话。 这样一来,有了凶手,结了案子,他文志章方才能真正的高枕无忧! 而此人死时,五千两银子被带走,心有不甘,化作执念,也要拿回那五千两银子。 余琛看了他走马灯,一辈子作恶多端,吃的是人命饭的,没想到这最后遇上黑吃黑,栽了。 他的遗愿,余琛也给拒了,直接送到判官大殿,审判过后,扔进地狱享受去了。 至于文志章再婚的事儿,余琛并没有跟文至秀提,怕这苦命的女人一下子给气活过来了。 石头也晓得了一切,更是怒不可遏! 天性淳朴的他,看不得这种恶毒的事儿,问余琛准备啥时候把那天怒人怨的文志章杀了! 这原本吧,余琛也是打算这几天动手的,用那嫁梦神通,将其不声不响地杀了。 可这会儿,知晓了文志章又要大婚以后,他改主意了。 “石头,文府丧事过后,又接上大喜日子。” 余琛摇头,“文志章那么喜欢玩儿,那咱们就陪他玩儿,让他大喜变大丧!他大喜日子是几天后来着?” “老爷,听说是七天后,三月四十,大吉日子,宜开土,娶嫁,搬家。”石头回答道。 “搬家?”余琛点头:“脑袋搬家,也算搬家?” 日子过得快。 但文府大喜的事儿,这几天就一直在市井里边儿传。 说是文志章大人为了感谢当初亡妻丧葬时候帮忙的大伙儿,除了他邀请的宾客以外,凡是那些个抬棺的,烧饭的,唱曲儿的,守陵的……只要是当初为他亡丧礼帮过忙的,这大喜之宴,都要请来! 以示感谢。 这一来,更是赔本儿赚吆喝。 名声大噪。 七天光阴,转眼而过。 三月十七前一晚。 文府。 文志章回到屋里,收拾洗漱以后,屏退了下人。 而那丝檀梳妆桌上,一个二十来岁的美艳女子,正抹上花红,看着铜镜中那美丽的脸庞,闪过一丝不快。 文志章关上房门,看着美艳娇人儿,急不可耐。 可那女子却一把将他推开,冷声道:“文大人,你说奴家这脸哪儿像那死婆娘?” 文志章一愣,脸色一苦:“玉秀,这不是为了堵住那些愚民的嘴吗?你也晓得,我身在吏部,若是被人捉住小辫子……” “你有理!你有理!你有理得很!”那女子仍是一副不高兴的模样,“我就是想起那死婆娘,就一阵膈应!” “不想,不想她,那种女人有什么好想的?”文志章一把搂过她,轻声地哄:“我这不是已经按你意思将她除了呢?别怄气了……来……笑一个……你笑起来真美哩!” 那女子方才消了气儿,嗔道:“明儿完婚后,我要朱雀城的梨花楼!” “好!都好!正好那梨花楼的老板最近求我办事儿,一栋酒楼,他应当不会吝啬的。”文志章满口答应。 “这还差不多。” 那美艳女子这才满意,看了眼急不可耐的文志章,双腿一盘,把嘴凑到他耳边,低声喃喃。 “今晚,我在上面。” 灯烛吹灭,春浪震震。 (本章完)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