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侬正祐一愣,接着满脸怒火的喊道:“伱果然不安好心,看来就算我没打算刺杀你,你也要对我们侬氏一族痛下杀手了?” 朱楩叹了口气:“不杀光你们,哪里来的土地分给百姓?你们得到了朝廷的册封,理论上可以吃皇粮,甚至有自主的征税权。结果还要与民争利,甚至鱼肉百姓。那是百姓吗?那是你们的牲口啊。你们真的该死。” “我看你才是该死,给我杀,”侬正祐大喝一声,就要与身后一百多号城内硕果仅存的壮丁冲向朱楩,把他和木邱撕成碎片。 可突然,前院大门猛的被人打开,紧跟着王福从外面冲入了进来,高呼道:“刺王杀驾,满门抄斩,株连九族。护王驾,杀逆贼。” 一队队装备精良骁勇善战的明军跟随在王福的身后,迈着沉重的脚步迅速奔入了进来。 他们先是迅速的把朱楩包围起来守护在其中,同时也把侬正祐等人堵在墙角。 侬正祐惊呆了,没想到朱楩竟然早有准备。 本来还算宽敞的院子里,此时却被数千明军所挤满。 侬正祐悲愤的呐喊道:“卑鄙的汉人,用得着这么多人吗?该死的,可敢和我单挑?” 朱楩差点没气笑了,合着你们一百多号人来刺杀我就是正当的,而我用几千人对付你们就是卑鄙无耻? “哈哈哈哈,”朱楩大笑着站了起来,看着被堵死了前路后路的侬正祐,说道:“本王之前以两万人马剿灭了侬贞祐的八万大军,已经证明了本王与明军之骁勇,何必再向你证明什么?王福,交给你了。” 说着,朱楩伸手抻开长袍,然后才去拥抱木邱的肩膀,更把身材娇小的佳人裹在长袍下,仿佛把珍宝藏在怀里不愿意与外人分享似的。 木邱低着头埋在衣服里面,不敢看人。 她之前在丘北县战场上,那也是杀人如麻毫不手软的女英雄,如今却小鸟依人的缩在朱楩的怀抱里,今后还怎么见人啊? “殿下,”木邱跺跺脚,嗔怪道:“之后我还怎么带兵打仗?” “你是本王的老婆,谁人不知?谁敢不服?”朱楩昂首挺胸的,抱着木邱的肩膀往后院走去。 至于侬正祐等人的命运,自然是已经成为定局。 王福目送着朱楩两人安全进了内院之后,才一脸冷漠的抬手一挥:“杀,一个不留。” 随着无数明军伸出锋利的长枪,侬正祐等人完全没有半点抵抗力,被瞬间消灭殆尽了。 本来那些壮丁也有一番武力。 可是兵力悬殊太大,加上一方有心算无心,他们只能徒劳挣扎一番之后,悉数毙命。 这还没完,王福不让人收拾这些尸体,而是派兵出去通知沐晟。 现在是沐晟负责城内巡逻以及城防等一应事务,当他得到消息快速赶来时,看到那一地的死尸,顿时暴跳如雷。 “这帮该死的逆贼,竟然还敢刺杀殿下?罪该万死,”沐晟大为光火的骂道:“不行,我要去抄了他们的家,满门抄斩才行。” “不要着急,沐晟老弟,按照殿下的意思,现在最要紧的是把广南府百姓真正收心,所以要师出有名。你先把这些人的家包围起来,等明天再召集全城百姓,当众宣判,”王福说出朱楩交代的意思。 若是连夜去杀,恐怕会人心惶惶,而且被人有心宣传成别的。 朱楩考虑到了这一点之后,提前就打算好了,要当众去宣判,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些人犯了什么罪,以及应该受到什么样的罪行惩罚。 沐晟立即领命离开了,连夜包围了包括侬贞祐在内的,足足一百多户人家。 在明军的严防死守下,这些人家,就连一只苍蝇都别想飞出去。 那老人得到消息以后,差点没当场被气死。 “侬正祐啊侬正祐,你怎敢如此啊?老子我当众给人家磕头如捣蒜,还不是为了能留下哪怕一支族裔血脉,好东山再起。现在好了,明日等待我们侬氏一族的,恐怕是灭族的下场了吧?”老头满脸苦涩的闭上了眼睛,仿佛在等死。 他是因为白天受到了惊吓,又太过劳累,所以早早的休息睡下了。 万万没想到,侬正祐竟然如此胆大包天。 现在他们除了等死以外,还能干什么呢? 不提朱楩带着木邱回到后院卧房以后,还没有闲着的,好好修炼了一番。 (我知道大家不太想看双修情节,所以跳过了。) 转眼到了次日清晨。 木邱难掩疲惫的为朱楩穿戴着,即使双修对两人,尤其对木邱有着巨大的好处。 但是她实在是体力难支,应付不了朱楩的索求无度。 “殿下,阿邱就不陪您了,”木邱给朱楩穿戴整齐以后,打着哈欠的,连忙藏进温暖的被窝里面。 被子里面还残留着朱楩的体温,让她笑眯了眼,准备补个回笼觉。 朱楩好笑的隔着被子拍拍木邱的小翘臀,转身往外面走去。 和昨天不同,今天朱楩穿着一身鲜红的蟒袍,虽然没戴头冠,却也英俊潇洒威武不凡。 来到外面,王福已经率领着一支部队等在那里。 朱楩走了过来,问道:“已经准备好了?” 王福点点头,答道:“禀殿下,已经通知全城百姓在城中心附近集合了。” 朱楩答应一声:“走,该是清算这侬氏土司一族了。” 于是朱楩迈步走在前面,脚踩着四方步,身后跟随着王福等一众明军士卒。 等朱楩来到城市中心区域时,果然看到城内百姓早已大量集结在这里。 百姓们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全都惶恐不已,以为朱楩和明军出尔反尔,想要把他们聚在一起围杀了。 在广场周围,还有无数明军严阵以待,虎视眈眈的看着百姓们,更添一股萧杀之气。 昨天晚上的雪还未化掉,地面上还有一层浮雪,虽然早上就雪停了,仍然让百姓们瑟瑟发抖,心惊胆战。 第(2/3)页